韩国审查员发出驳回理由通知(审查意见)后,申请的成败往往取决于答复。理担会结合贵司的商业目标,分析审查员引用的对比文件与理由,再在陈述意见、修改或二者并用之间权衡应保留与应让步的权利范围,据此确定策略。
每一步均以清晰的英文报告呈现:在提交前说明审查员的驳回理由、建议策略及利弊取舍。经贵司确认方向后,由理担向 MOIP 提交韩文书面文件。
针对 MOIP 审查与驳回理由的策略性应对,每一步均以英文清晰汇报。
驳回理由分析与策略
针对新颖性、创造性、记载不清、在先商标、显著性等每一项驳回理由逐一剖析,将对比文件与权利要求或说明书对照,确立现实且可辩护的应对方向。
意见陈述与修改
撰写突出与对比文件区别的意见书,必要时修改权利要求或指定商品,在不引入新增内容的前提下克服驳回理由并保留有实质意义的权利范围。
再审查
如作出驳回决定,可提交修改书并请求再审查,使同一审查员在无需完整审判程序的情况下重新审理案件。
知识产权审判与上诉委员会(IPTAB)审理
在再审查并非适当路径时,向知识产权审判与上诉委员会提起对驳回决定的不服审判,以结构化书面据理力争,必要时推进后续救济程序。
四个步骤,一个对接人。
分析驳回理由
审阅审查意见、对比文件与审查经过,判断哪些理由可通过陈述意见应对、哪些需修改、哪些以让步为宜。
策略与英文报告
提供通俗易懂的英文报告:审查员的异议、建议答复、对权利范围的影响及期限,使贵司在充分知情下作出决定。
提交意见书/修改书
经贵司批准后,于答复期限内准备并提交韩文答复文件,包括意见陈述及权利要求或商品修改。
再审查或审判
若异议仍存,就再审查或向 IPTAB 提起审判提供咨询并执行,将策略贯彻至审决。
答复期限
MOIP 通常自通知之日起给予约两个月的答复期。经申请一般可获期限延长,理担对每一期限进行管理与确认。
修改的限制
修改不得超出原始申请所记载的范围。理担在不引入被禁止的新增内容的前提下管理权利要求与说明书的修改,以克服驳回理由。
再审查
驳回决定后,提交修改书并请求再审查可使案件回到审查员手中,往往比审判更为快捷。
IPTAB 审判
对驳回决定可向知识产权审判与上诉委员会提起不服审判,其审决在有正当理由时可进一步诉至专利法院。
我们有多长时间答复?
通常自通知之日起约两个月。审查意见一经发出,我们即确认贵司案件的确切期限并跟进至提交。
期限可以延长吗?
可以。答复期限的延长一般可向 MOIP 申请获得。我们会就时机提供建议,使策略不致因期限而仓促。
你们会告知真实的成功可能性吗?
会。英文报告会对每项驳回理由及克服可能性作出坦诚评估,以便贵司决定据理力争、修改还是重新考虑。
费用可以预估吗?
答复、再审查、审判等各阶段均在着手前报价,由贵司事先批准范围与费用。未经指示不会产生费用。
不确定哪条路径合适?问问我们。
描述您的案件,我们将梳理 MOIP 路径、时间与费用,并提供固定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