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进入韩国市场的外国企业,商标注册往往是首要的IP事项。韩国是采申请在先主义的注册主义国家,无论谁先使用,先申请者取得权利。在韩国正式开展业务前完成商标注册,实务上几乎是必备步骤。
本文从外国申请人视角,整理韩国商标注册的全流程、平均处理期限、政府费用、NICE商品分类、显著性要求,以及2024年5月施行的共存同意制度。本文是面向准备进入韩国市场的全球品牌经理和IP法务的实务参考。
韩国商标注册流程一览
韩国商标注册分7个阶段:申请→形式审查→实质审查→申请公告→异议→注册决定→登记注册。外国申请人须委任韩国专利律师作为代理人(根据商标法施行令对在外者代理义务规定)。
- 申请:向KIPO提交申请书、商标样本、指定商品。电子申请为标准方式
- 形式审查:确认书面格式与费用缴纳。通常1至2周
- 实质审查:审查显著性、在先类似商标、绝对/相对禁注事由。一次审查启动需约13至14个月
- 申请公告:无驳回理由则公告。自公告日起30日内任何人可提异议
- 异议审理:有异议时进行答辩、审理程序
- 注册决定或驳回决定:通知后可通过意见书、补正书应对
- 登记注册:自注册决定通知起2个月内缴纳注册费即设立权利
异议期限缩短
2025年1月21日公布的商标法修订将异议期限由原2个月缩短为30日。自公布后6个月施行,公告后权利确定时点提前。
处理期限:一般审查与优先审查
目前韩国商标第一次审查启动平均约13.2个月(2024年11月基准)。较2018年的5.5个月翻了一倍以上,主因为申请激增与审查官人力不足。至注册决定通常需12至18个月,若有异议或驳回理由通知,超过2年的情况也不少见。
在能证明使用事实或存在第三方仿冒使用时,可申请优先审查。优先审查获准后,通常2至3个月内可收到一次审查结果。优先审查申请费每商品类160,000韩元,与基本申请费另行收取。
| 项目 | 一般审查 | 优先审查 |
|---|---|---|
| 一次审查启动 | 约13至14个月 | 约2至3个月 |
| 至注册总耗时 | 12至18个月(无驳回) | 4至6个月 |
| 追加费用 | 无 | 每商品类160,000韩元 |
| 主要申请事由 | 无 | 使用/使用准备、第三方仿冒、马德里基础申请、优先权基础申请等 |
政府费用(关纳费)结构
韩国商标申请费按商品类计费。电子申请下,仅使用KIPO公示商品名称时每类56,000韩元,使用其他名称则每类62,000韩元。同一类内指定商品超过10个时,超出每个加收2,000韩元(自2023年8月1日以后申请件适用)。
主要政府费用(2025年1月1日基准)
- 申请费
- 电子56,000至62,000韩元/类 依公示商品名称使用与否
- 指定商品加收
- 超过10个时每个加收2,000韩元 2023.8.1后申请件
- 优先审查申请费
- 160,000韩元/类 与基本申请费分开
- 注册费(10年)
- 每类211,000韩元 可按5年分期
- 续展费
- 每类310,000韩元 每10年续展一次
10年期续展,可无限延续
韩国商标权存续期间为自登记注册日起10年,通过续展申请可按10年为单位无限延续。续展可在期限届满前1年至届满日间提交,届满后6个月宽限期内续展加收50%滞纳金。
NICE商品分类:1至45类
韩国直接采用NICE国际商品分类1至45类。1至34类为商品,35至45类为服务业。申请时选择哪一类决定保护范围,类别增加则申请费、注册费按类等比增加。
外国申请人常见误区是是否使用韩国KIPO公示商品名称。KIPO自有标准化的公示商品名称数据库,仅使用此名称申请时申请费降至56,000韩元,且几乎不会收到名称补正通知。将美国、欧洲申请中使用的自由记载式商品说明直接搬来韩国,容易收到名称补正通知,因此在申请前与韩国专利律师将商品名称对照映射较为安全。
| 类别 | 主要领域 | 外国进入时常用类别 |
|---|---|---|
| 1至5类 | 化学、医药、化妆品原料 | 3类(化妆品)、5类(医药、保健品) |
| 9类 | 电子、软件、内容 | 9类(应用、游戏、硬件几乎全产业) |
| 18、25类 | 包包、服装、鞋 | 25类(服装鞋类时尚) |
| 29至32类 | 食品、饮料 | 29类(加工食品)、32类(饮料) |
| 35类 | 广告、零售业 | 35类(电商、网店) |
| 41、42类 | 教育、SaaS | 42类(SaaS、平台、研发) |
| 43类 | 餐饮、住宿 | 43类(餐厅、咖啡、酒店) |
驳回首因:显著性与在先类似
韩国商标驳回的两大主因是显著性不足(商标法第33条)与在先注册商标类似(商标法第34条第1款第7号)。据KIPO资料,驳回商标的40%以上因存在同一或类似在先注册商标而被驳回。申请前在KIPRIS(韩国商标检索系统)预先调查同一或类似标章,是最具成本效益的驳回风险削减手段。
显著性根据商标法第33条第1款列举的7种类型(普通名称、惯用标章、描述性标章、显著地理名称、常见姓氏/名称、简单/常见标章、其他无显著性标章)被否定。但若申请前已使用并使消费者显著认识"系谁的商品",可基于使用取得显著性(商标法第33条第2款)。
描述性标章的陷阱
以普通使用方式表示商品的产地、质量、原料、效能、用途、形状、价格、生产方法等的标章被否定显著性。在国外注册的"Premium Coffee"、"Healthy Drink"等标章在韩国可能直接被驳回。结合具显著性的图形或臆造词较为安全。
共存同意制度:2024年5月引入的新出口
若发现在先类似商标预期被驳回,可活用2024年5月1日施行的共存同意制度(商标法第34条第1款第7号但书)。取得在先注册商标权人同意并提交同意书,即使标章和指定商品同一或类似,后申请商标也可注册。该制度借鉴美国、欧洲、台湾、新加坡的成熟做法。
据韩国知识产权局统计,施行后6个月内受理600余件、注册决定200余件。当外国母公司与韩国子公司、被授权方持各自独立的相似商标进入时,或集团内关联公司间标章冲突时,这是非常有用的出口。
共存同意活用要点
共存同意仅适用于同一/类似标章的同意,对显著性不足或其他禁注事由不适用。同意书"明显有引起消费者来源混淆之虞"时仍可被驳回。同意书形式、内容须遵循KIPO公示样式。
外国申请人申请路径比较
外国申请人向韩国申请商标的路径有两种:通过韩国专利律师直接申请,或通过马德里议定书国际注册指定韩国。各路径优劣如下。
| 项目 | 直接申请(KIPO) | 马德里指定韩国 |
|---|---|---|
| 申请语言 | 韩文 | 英文、法文、西班牙文 |
| 进行方式 | 韩国专利律师直接进行 | WIPO国际局→KIPO |
| 费用 | 每类56,000韩元起 | WIPO基本费+韩国个别费 |
| 驳回理由通知应对 | 通过韩国专利律师以韩文答辩 | 申请人须另行委任韩国代理人 |
| 优先审查 | 可申请 | 不可申请(商标法第180条) |
| 续展、管理 | 通过韩国KIPO直接 | 通过WIPO一并续展 |
常见问题
Q. 在韩国从未使用过也可申请吗?
可以。韩国是注册主义国家,使用事实非注册要件。但能证明使用时,可作为优先审查申请事由,并降低不使用撤销审判(商标法第119条第1款第3号)风险。注册后无正当理由3年以上不使用时,任何人可提起撤销审判。
Q. 罗马字商标可直接注册吗?
可以。字母、数字、图形均为注册对象。但常见1至2个字母组合或单纯数字标章可能被否定显著性,建议结合图形、臆造词。同时注册韩文音译(韩文标记)在防范韩国市场仿冒方面有利。
Q. 优先权何时主张?
巴黎公约优先权须在本国申请日起6个月内完成韩国申请。比专利、实用新型的12个月更短,日程管理需注意。优先权证明文件须在申请日起3个月内提交,或运用DAS电子交换。
Q. 一次申请可包含多个商品类吗?
可以。韩国承认多类申请。1件申请可指定多个商品类,申请费按类累加。但驳回理由可能按类分别通知,部分类别注册的结果常见。
Q. 韩国损害赔偿规模如何?
韩国对故意侵权可处实际损害最高5倍的惩罚性损害赔偿(2025年修订商标法第110条第7款,由原3倍上调)。施行自公布后6个月起发生的违反行为适用。损害额可基于侵权人利益额、合理使用费、法定损害赔偿等计算。